494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请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一)申请人相关要求
1.申请人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附件1同行专家推荐信)。
2.没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张方申请开户。
3.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校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附件2 导师同意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二)主要参加者相关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2.申请人应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三)合作单位
1.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境内)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2.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合作研究双方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转拨资金可包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预算表》《预算说明书》中仅需填报合作研究转拨资金的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在合作研究协议(合同)中明确。
3.申请人与合作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分预算需经申请人和合作参与者签字(在《预算表》空白处),由申请人汇总编报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分预算无须提交,留学校存档备查。
4.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仍需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可不分别编制预算,但须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四)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相关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2项。
三、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2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4.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5.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7.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8.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9.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新建账号。各申报人员需于2026年1月25日前跟科技处张方老师联系,申请开户。
2.2026年3月6日18:00前为各学院形式审查时间,各学院可根据项目申请人要求在基金管理系统进行退回操作。各学院应发挥形式审查和申请书撰写的审核、引领和指导作用,对申报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帮扶指导。
3.3月6日18时至3月10日18时为科技处形式审查时间,项目申请人应在3月6日18:00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申请书,届时将暂时关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科技处审查期间各基层单位需根据科技处的通知要求进行退回修改(或修改后按时提交),不可自行退回。
4.3月11日至3月12日为申报者修改、学院及科技处二次审核时间;3月13日至3月14日为第三次形式审核时间。
5.截止时间。由于临近截止时间系统网络卡顿严重,所有申请书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8时,过时概不提交。
6.3月16日10时,学校对照各学院推荐表将电子申请书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在推荐表(附件3 学院推荐表)中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不再提交基金委。
五、材料提交说明
1.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各学院3月15日18时前完成本单位申请项目最终审核推荐,并将推荐表和学院申报承诺书(附件4 学院申报承诺书)统一报送至立业楼M112张方老师处。
3.各学院要对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全面审核,特别是要做好因学术不端而限制申报的筛查工作。
有未尽事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申请须知”、 “限项申请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系统操作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六、相关联系
1.相关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2.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张方 18637172126
邮箱:kjc@zykj.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