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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作者:刘振宇 
发布时间:2023-10-31 10:28:23
来源:科学技术处

4682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的通知》,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省委宣传部审批,我校立项2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立项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参与人

课题类别

1

2023BJJ109

乡村振兴背景下河南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研究

王丽霞

仝新顺、郭卫萍、耿志军、徐雅洁、刘凌霄、宋保胜、周保庆

一般项目

2

2023BYY025

外宣英文黄河故事中的多模态隐喻研究

王晓庆

李  莉、崔晓珂、李庆钰、周佳雯、曹智博

一般项目

有关注意事项

1.项目完成日期:2025年9月10日。

2.项目负责人收到立项通知后,项目申报书即成为约束力协议,不得擅自变更原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课题研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3.项目实行事后资助制度。成果鉴定为优秀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并发放结项证书。成果鉴定为良好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并发放结项证书。成果鉴定为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不予资助。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组对成果修改后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不予资助;二次鉴定不合格的,予以撤项。

4.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项目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变更;延长完成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在资助期满3个月前填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5.凡在项目研究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均须注明: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并标明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项。

6.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实行会议鉴定的方式进行。成果鉴定登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鉴定成果为优秀的,需满足1个前提条件: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含)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鉴定成果为良好的,需满足1个前提条件: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含)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其他结项条件按《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免于鉴定仅限于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项目。所有项目成果的鉴定登记通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7.凡研究成果中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观点结论有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刊发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通报。

8.项目结项成果实行查重制度,去除本人及项目组成员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 视为通过,进入结项程序。对引用其他成果未按照规范标注或复制比检测超过20%的项目成果,给予终止或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9.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实行先鉴定后出版制度。少数项目成果确需先出版的,报省社科工作中心批准。

10.验收合格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在正式出版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字样。

联系人:张方    0374—5559949

 

附件:

1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2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3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