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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备案]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振宇 
发布时间:2023-05-18 17:52:18
来源: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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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依据《许昌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管理办法》,现将做好2023年度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许昌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有研发能力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请备案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建设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和严重失信等行为。

2.建设单位已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组织架构,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明确,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技术创新队伍,其中科研人员达到10人以上。

3.建设单位重视科研投入,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50万元以上。

4.建设单位拥有自主研发、成果转化所必需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其中,科研、实验(试验)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软件技术创新、大数据等轻资产企业50平方米以上);研发仪器设备(含与本地单位有明确协议约定可共用的仪器设备)原值50万元以上(软件技术创新、大数据等轻资产企业及农业类单位30万元以上)。

5.建设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活动基础。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对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有明确的研发规划和目标任务,自主实施过研发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许昌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自我评价,认为符合备案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许昌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申请表》,并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研发费用证明、研发机构设置证明、研发人员证明(学历、职称证明)、研发仪器设备发票或共用协议和研发活动证明等材料。

2.申请备案的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名称原则上采用“许昌市+核心研发方向+技术创新中心”的形式命名。

3.申报表电子版经所在院部汇总后,于525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zykj.edu.cn,待审核无误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许昌校区立业楼M116)。纸质材料一式6份,A4纸打印。

4.申报截止时间为525日前,多报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刘振宇

联系电话:0374-5559949

附件:

1 市级备案申请表.doc

2 市级备案申请表-样表.docx

3 许昌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