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社科联《关于开展新型智库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许社科联字〔2023〕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有关要求,许昌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社科理论研究机构,开展新型智库试点建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加强平台建设,把握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打造一批高水平智库,开展理论研究、政策咨询,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为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对象
经常性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包括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教育、新闻、法律、管理、心理、民俗等领域)及应用对策研究活动、驻地在许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下列组织、机构均可申报。
(一)各大中专院校、党校;
(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包括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三)其他有条件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活动的部门和机构(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会协会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许昌市新型智库建设试点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设施良好。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开展社科理论研究活动必备的基础条件。
(二)科研实力较强。研究方向明确,研究重点突出,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声誉,产生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三)团队优势明显。具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和较高水平的领衔专家、专业人才,能够承担和参与市级以上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四)自觉接受管理。能自觉配合许昌市社科联业务管理,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四、试点单位建设
纳入试点建设的新型智库由许昌市社科联和智库依托(主管)单位共建。
1.市社科联负责组织智库试点单位的申报受理、审批、考核评估,指导智库建设。对纳入新型智库建设试点的单位,市社科联将加强统筹、整合力量,组织开展社科理论研究,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其研究活动,在社科成果奖评选、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评审中优先予以考虑。
2.智库依托(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智库试点申报,对试点智库建设情况进行帮助扶持,保障智库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必要支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智库负责人负责主持实施智库建设规划,对智库日常运作进行管理,支持开展智库研究。
五、试点单位承担的任务
(一)服务决策。围绕全市中心大局,聚焦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五个强市”、党的建设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市社科联指导下,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和课题研究。
(二)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学术沙龙、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等研究交流活动,聚集相关领域的研究力量,打造开放式的决策咨询研究平台。
(三)培育团队。集聚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社科理论专家,培养一批中青年研究骨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团队。
六、有关事项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智库试点认定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组织评议等程序进行后,发文公布并授牌。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许昌市新型智库建设试点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电子文档命名为:智库名称)。
(三)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邮箱:kjc@zykj.edu.cn
联 系 人:科学技术处 刘振宇
联系电话:0374-555994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