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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委宣传部审批,我校胡亚兰、刘静老师申报的一般课题获批立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立项名单一览表
序号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参与人 | 完成时间 |
1 | 2022BJJ118 | 河南省县域科技-生态-经济耦合协调发展测度及策略研究 | 胡亚兰 | 许冉、王文璐、徐晓盼、段一珂、孙清娟、任太增、马昭 | 2024年5月 |
| 2022BJJ119 | “三新一高”背景下河南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与路径研究 | 刘静 | 任太增、李丰威、李开辉、索静、陈钰华、朱雪芹、刘娟娟 | 2023年5月 |
有关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收到立项通知后,项目申报书即成为约束力协议,不得擅自变更原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课题研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项目实行事后资助制度。成果鉴定为优秀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并发放结项证书。成果鉴定为良好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并发放结项证书。成果鉴定为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不予资助。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组对成果修改后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不予资助;二次鉴定不合格的,予以撤项。
3.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项目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变更;延长完成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在资助期满3个月前填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4.凡在项目研究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均须注明: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并标明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项。
5.鉴定成果为优秀的,需满足1个前提条件: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含)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鉴定成果为良好的,需满足1个前提条件: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含)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
6.凡研究成果中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观点结论有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刊发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7.项目结项成果实行查重制度,去除本人及项目组成员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视为通过,进入结项程序。对引用其他成果未按照规范标注或复制比检测超过20%的项目成果,给予终止或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8.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实行先鉴定后出版制度。少数项目成果确需先出版的,报省社科规划办批准。
9.验收合格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在正式出版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字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