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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2021年度专项调研课题(青少年工作研究)立项通知》(豫青办字〔2022〕1号),我校获批5项,现将具体结果公布如下:
2021年度专项调研课题(青少年工作研究)立项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参与人 |
1 | QSNYJ2021174 | 新时代加强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对策研究 | 李开辉 | 刘览霄、刘琦、柴秀青、魏圆圆、王雪 |
2 | QSNYJ2021175 | 新时代红色基因融入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路径研究 | 宋蕊睿 | 王峰、吉金喆、李松刚、金蕾、王彦杰 |
3 | QSNYJ2021176 | 群团改革背景下共青团工作社会化运作模式研究 | 王曼琳 | 杨雪、王文璐、赵芳、宋睿妤、高宇峰 |
4 | QSNYJ2021177 | 文化视域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构建研究 | 李小玲 | 王书阁、王文艳、李娟、郭帅鹏、魏青 |
5 | QSNYJ2021178 | 增强大学生团员荣誉感及先进性教育的多维机制构建研究 | 冯向明 | 李开辉、徐雪娇、杨明辉、魏圆圆、王雪 |
一、课题完成时间
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课题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务必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课题结项材料提交至科学技术处,由学校统一将课题的最终成果提交河南省青少年研究所。
二、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指导课题的调研和研究。
2.课题按时结项,不允许延期。逾期提交结项材料或未提交结项材料皆视为放弃,不予结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消课题,并在2年内不允许申报:
(1)研究成果有政治倾向问题;
(2)与立项的课题题目严重不符;
(3)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项: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变更与增加课题组成员;
(3)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三、结项条件
1.完成《课题申请书》中承诺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课题成果不少于5000字。
四、提交材料
结项报告成果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1.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电子文件、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打印件(如发表,提供发表原件和复印件)。
请将结项材料、检测报告和《结项申请书》各3份,于2022年4月25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文件请以课题编号命名,发送到邮箱(电子邮箱:kjc@zykj.edu.cn)。
五、材料审验
请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拟申请结项的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为: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倾向问题和学术性错误。
2.结项材料内容在中国知网查重率不得超过30%,超过30%视为抄袭。检测结果以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的检测报告为准,其他检测报告无效。检测报告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3.经审验合格,在《结项申请书》相应栏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签署意见,并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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