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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集中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1年9月7日—9月9日
二、受理范围
1.2020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
2.达到结项条件的2020年度立项的重点项目、重大项目。
三、成果形式
1.以获批新项目结项的,需要提交获批新项目的立项批文和新项目立项申请书。
2.以获批横向项目结项的,需要提交横向项目合同书及到账经费证明。
3.以论文结项的,需要提交论文检索页、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和原件(审查后退回)。
4.以著作结项的,需要提交著作检索页、封面、扉页、CIP页、目录和原件(审查后退回),同时提交著作正文电子文档。
5.以专利结项的,需要提交专利检索页、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权全文和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
6.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需要提交中国知网查重报告(简洁版)、研究报告全文和政府采纳或批示文件。
四、受理程序
1.项目负责人下载《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结题审批书》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有资金支持的需要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项目负责人因客观原因需延期、人员变更(最多变更1人)、终止的,应填写《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统一在规定时间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结项审批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和汇总表。
五、其他要求
1.报送地点:明德楼608科学技术处
2.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30205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