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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项]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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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23 14: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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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0号),现将2018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课题集中结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布的已立项课题(教学〔2016426号、教学〔201742号公布的立项课题,截止目前尚未完成结项的;教学〔2018548公布的立项课题)按时结项。

二、结项条件:

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可适当延长,完成期限一般为13年。课题结项采用网上申报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字数不少于 6000 字,且在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开期刊上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字数不少于 10000 字,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或专家鉴定意见原件。

(二)结项流程

网上结项具体流程

1)课题负责人于2019320用去年申报时的账户登录系统(http://www.hnbys.gov.cn),登陆后填报结项材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

2)学校将在2019322前对本单位所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导出《结项汇总表》。

(三)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结项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发表期刊等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2.结项形式为著作。须提交著作原件1份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2份。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须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2份、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并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4.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将《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及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相似性检测报告、课题立项时的《申报表》一式1份装订成册,共装2册,其中留学校备案的一册中的专家鉴定表和采用部门证明用复印件,按照要求装。

6.重点课题结项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还需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准备等另行通知。

(三)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2019325日前,项目申报人将个人申报材料(2份)左侧装订后报送到学校科学技术处,我校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A406室,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由于特殊原因如有事项需要变更,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和我厅审核通过后打印并盖章提交纸质版(2份)申请。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1年;逾期1年或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给予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附件:

1、《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系统内部填写)

2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报告(模板).doc

3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4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