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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昌市“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许昌市“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通知》,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学校初审、专家组评审,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审核研究,我校立项20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成果实行查重制度。项目成果须提交知网全文对照报告(简洁版无效),去除本人及项目组成员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禁止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为核心创新成果,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整篇成果及参考文献。

二、对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已评审为市级(含外市)以上社科规划课题结项的项目成果再次参与评审的、已获评其他市厅项目奖励再次参与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结项资格,由所在单位负责收回结项证书,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项目负责人暂停2年申报许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三、各项目课题组要严格按照项目立项要求(含研究内容、研究方向和成果形式等)开展研究,不得擅自变更课题内容。如需变更研究内容或课题组成员,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6日前科技处提交变更理由充分的电子版《变更审批表》和纸质版《变更审批表(一式4份),提交结项材料时须附批准的《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否则,视为放弃立项资格。

四、各有关单位要为项目课题组开展调研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其开展研究。

五、项目成果要深入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紧扣许昌党建工作现实问题,突出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操作性。项目成果论据要有依据,所引用的关键数据必须是近两年(含2025年度)最新数据,避免数据罗列,可使用图表展示。

六、各课题组项目成果,依照结项格式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0日前报送13份结项申请书和2份纸质版知网全文对照报告至科技处(左侧用订书钉规范装订同时提交Word版项目成果电子版(文档名: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和知网全文对照电子报告。未提交结项材料的立项课题组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许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附件:

1.许昌市“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2.许昌市“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信息变更审批表

3.许昌市“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申请书模板

4.许昌市“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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