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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社科联2023年度调研课题的通知》(豫社科联字﹝2023﹞2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课题申报和2022年度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课题申报要求
1.指导思想。2023年度调研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大战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进行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研究,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力争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精品力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河南、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切实有效的智力支持。
2.限项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课题整体的申报质量,2023年度调研课题采取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数不超过60项,河南港口枢纽与临港经济研究中心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不占我校总数量的60项)。我校试行各单位限项择优推荐制度,教育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每个单位最多12项,公共体育教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每个单位不超过8项,机电工程学院和土木建筑学院每个单位不超过5项,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研室和其他单位不超过2项。
3.申报条件。每项课题主持人仅限一名;课题主持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五名(含主持人)。申报者每人限主持申报一项,可另参与一项。参与成员每人最多参与2项。
凡未能按期完成上年度立项课题的申报人,不得主持申报本年度课题。
4.编号选择。申报表封面“编号”系指课题《指南》中的选题序号,由申报者对应填写。确定编号的方法为:《指南》中选题,原则上原题申报,填写相应编号;也可在《指南》选题方向下自拟题目,填写相应编号。
5.申报程序。(1)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人员参照《河南省社科联2023年度调研课题指南》(附件1)采用原题申报或在选题方向下自拟题目的形式,确定题目后填写《河南省社科联2023年度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提交至所在单位。(2)所在单位收集汇总本单位课题申报书,组织人员进行择优遴选,并于2023年3月26日前将本单位择优推荐项目上报至科学技术处。(3)科学技术处将汇总全校申报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评选,择优推荐60项并进行公示。(4)通过公示的课题申报人员在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2日8时至4月8日24时登陆中原人文社科网(http:∥www.hnskl.org)“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管理系统”,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科学技术处将在4月11日8时前完成系统审核。
二、2022年度课题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在认真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撰写出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所有引文、资料、数据应注明出处。调研报告结题篇幅不少于1万字。
2.为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鼓励学术创新,调研课题拟结项的项目内容重复率不得高于30%,拟参与评奖的项目内容重复率不得高于20%;历史、古典文学类项目内容重复率不得高于30%。检测结果以中国知网科研成果监测系统的检测报告为准,其他监测报告无效。如发现伪造检测结果的,撤销立项项目,2年内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3.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变更。
4.课题结题者请认真填写《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结项报告》(附件3),材料顺序及字号大小按照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成果印制要求(附件4)。
5. 请结项人员提前准备结项材料,并在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15日8时至4月18日24时登录“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管理系统”,按照提示提交结项报告,逾期不再受理。科学技术处将在4月20日24时前完成系统审核。(纸质材料提交1份至科技处备案)。
学校将根据《指南》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申报表和结项报告等材料严格把关,签署审核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三、报送地点
郑州校区:明德楼608 王老师 0371-85302059
许昌校区:立业楼M116 张老师 0374—555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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