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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的补充通知》(教办社语﹝2021﹞346号),为了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导高校加强管理、增强服务、提升能力,推动新时代高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系统评选表彰一批社科管理先进集体和社科管理先进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主要报送社科科研管理部门。
2.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社科科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二级学院及直属机构的社科管理工作人员。
二、名额要求
1.先进集体学校推荐1个,各相关单位可推荐1个。
2.先进工作者学校限报2个,相关单位各可推荐1个。
三、遴选条件
1.先进集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制定学校或院部科研发展规划、完善修订学校或院部科研管理制度,为学校科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2.先进工作者:连续从事社科管理工作3年(含)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在社科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表现突出。
(2)锐意改革,在落实社科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中有突出贡献。
(3)服务意识强,在社科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公认度高。
四、先进工作者须有适当数量的院(系)社科科研管理工作人员。
五、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于12月9日17:00前将推荐表递交至科学技术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