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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的通知》(教办科技﹝2021﹞323号),为了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导高校加强管理、增强服务、提升能力,推动新时代高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系统评选表彰一批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科技管理先进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推荐范围:理、工、农、医四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的高校及其直属机构科技管理部门。
2.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理、工、农、医四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人员、二级学院及直属机构的科研管理人员。
二、名额要求
1.先进集体学校推荐2个,各相关单位推荐1个。
2.先进工作者学校推荐1个,各相关单位推荐1个。
三、遴选条件
1.先进集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制定学校或院部科技发展规划、完善修订学校或院部科技管理制度,为学校科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2.先进工作者: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3年(含)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在科技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表现突出。
(2)锐意改革,在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中有突出贡献。
(3)服务意识强,在科技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公认度高。
四、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于12月4日17:00前将推荐表递交至科学技术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