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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中原科技学院2022年度科研培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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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9 17: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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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教师立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提升我校科研水平,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快速发展,根据《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科研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本年度校级科研培育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四类项目均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研究方向、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选题。

1.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应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其对国家级课题或应用性成果转移转化的孵化功能。当年度立项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3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突出特色和创新,为申报省部级课题或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奠定基础。当年度立项原则上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3.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突出扶持青年教师成长,引导青年教师围绕学科建设方向开展科学研究。当年度立项原则上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0.2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4.指导性项目

指导性项目要突出扶持青年教师成长,引导青年教师围绕学科建设开展学术研究。当年度立项原则上不超过15项,无资助资金,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条件:

1)重大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硕士学位且入职满2年。

3)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须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且入职满2年。

2.项目人数要求

申请培育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最多参与1项培育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3.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

1)已获得其他各级各类立项的项目,不得再以相同或相似内容申报。

2)申请人主持的各级各类项目因主观原因被撤销立项的,2年内不得申请。

3)已获得校科研培育项目,未结题者。

4)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或违规行为的。

三、项目评审与结题要求

1. 项目评审要点:

1)项目特色突出,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项目预期能产生一批高水平、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切实引领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发展。

4)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2. 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经所在院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

2)各院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3)科学技术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4)评审结果经主管校长审定,校务会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

3. 结题要求

科研培育项目结题按照学校发布集中结项通知进行,具体条件按照《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第六章结题与验收条件执行。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填好的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由各院部按项目类别分类,有序整理后填写《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3),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2. 项目截止时间

202112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利朋

联系方式:0371-85302059

电子邮箱:kjc@xlxy.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7号.pdf

2 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3 中原科技学院科研培育项目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