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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原学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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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30 1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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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教职工: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总体部署和《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豫科〔2017168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见附件2)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的条件之一。
    
二、 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见附件1),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要求,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1
.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单位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管委会推荐。
    2
.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
.申请者可通过2名或2名以上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且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
    2
.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
.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单独推荐2名申请者。
    
四、申报程序
   
申报需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步完成。
    
(一) 在线申报
    1
.申请者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原学者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
.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由在豫的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者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
.在线填报、提交材料的时间为10160时至11324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2
.《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4份,申请者、推荐部门或推荐人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
.申请材料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人直接报送。
    4
.受理时间:申请者应于116日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科学技术处
    5
.请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附件:
    1.
中原学者申请书.doc
    2.
“中原学者”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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